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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税务网上办事大厅

陕西税务网上办事大厅

  • 类型:手机软件
  • 版本:v1.2
  • 语言:简体中文
  • 大小:7.75MB
  • 等级:
  • 更新:2025-01-09
陕西税务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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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税务APP是政府推出的纳税平台。在这里,用户可以方便地在线办理各项业务、纳税。而且,该软件可以缴纳的税款范围非常广泛,比如车船、房产、购置税等,都可以在网上完成,无需花费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如果你也需要的话,快来下载试试吧!

陕西税务网上办事大厅

软件介绍

陕西税务APP是为陕西省内企业和自然人办理涉税业务提供的。用户可以通过该应用办理一些涉税业务,企业可以办理报关、单证、发票等业务等功能。可为自然人办理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房地产交易、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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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特色

1.发票查询、重大违法案件查询、欠税公告查询、汽车购置税完税凭证查询、纳税人身份查询

2、非税收入征收税目清单、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比例就业审核工作联系方式统计表

3.税务法规数据库、涉税专业服务、办税指南、政策解读、服务统计

4.税历、税图、纳税信用查询、一般纳税人查询、出口退税率查询

软件功能

1.纳税指南、纳税地图、纳税日历等面向公众的服务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月(季)申报(B类)、消费税(金银首饰)申报、申报结果反馈、历史申报查询、申报作废、网上缴费、历史缴款查询、发票检验等

3.通知、提醒等涉税新闻实时接收和展示

4、特定纳税人预约服务、小额增值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等涉税服务

最新政策解读

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三批)的公告》 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三批)的公告》(以下简称“本公告”)相关事项解释如下:

一、本公告出台的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实施《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以下简称“35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以下简称“35号公告”)按照《20号公告》))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参照此前交通运输部门的管理模式规定。固定装置非交通特种作业车辆(以下简称“特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并实行以下工作机制,即相关企业提交申请列入《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车型(以下简称“ 《免税图册》)通过工信部信息采集系统。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相关信息转交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编发《免税图册》并纳税。人们根据《免税图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税。

为有效落实国务院“放权、放权、放权、放权、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更好维护纳税人权益,进一步提高专用车免税管理的准确性、便捷性和及时性,35号公告、20号公告进一步优化专用车免税管理机制,实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管理用于特种车辆。汽车生产企业、进口汽车经销商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须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固定装置非交通专用作业车辆管理制度》,提交申请材料列出《目录》车型,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装备产业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装备中心按照《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技术审查,将审查通过的型号纳入《目录》发布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目录》。对于《目录》所列车型,申请人应在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标注免税标志,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电子信息标注的免税标志办理免税事项。车辆。

二、 《目录》 涵盖的企业和车型包括本批《目录》,自2021年以来共发布了三批《目录》。第一批《目录》涵盖244家企业的3487款车型,第二批《目录》涵盖1931款车型303家企业,第三批《目录》涵盖275家企业1105款车型。《目录》三个批次共覆盖822家企业的6523个型号。

三、车型未通过技术审查后申请人如何处理(一)车型未通过技术审查的几种情况

申请人通过申请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对于不符合技术要求、材料不齐全或材料填写不正确的型号,装备中心将给出“不合格”结论。例子:

1、A公司申请将XXX型吸压输送车列入《目录》类别。车辆的额定负载质量(制造商为车辆设定的最大允许负载质量)为12,000kg。《技术要求》规定,额定载重量大于或等于1000kg的特种作业车辆不属于特种车辆。

2、B公司申请将进口XXX型机场道路、跑道清扫机列入《目录》;该车辆系作为机场设备进口,公司未能按照20号公告的要求提供标明车辆额定载客量的车辆合格证。车辆的人数、总质量、额定载重量等参数材料。

3、C公司申请登记XXX型式检验车,编号为《目录》。公司未按照20号公告要求填写《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信息采集表》车辆额定载客人数;车辆额定载重小于1000kg,专用装置在车厢地板上的投影面积小于50%,《技术要求》规定额定载重质量小于1000kg,但其投影面积小于50%车厢地板上固定安装在车厢内的专用设备或器具及其他固定装置小于车厢地板面积(不包括驾驶区面积)车辆的50%(用于放置货架的投影面积)地方移动的特种设备或器具不包括在内)不属于特种车辆。

(二)车型技术审查不合格,申请人应当如何处理?

第一步,如果申请人不同意装备中心的技术审查结论,可以随时通过申请系统重新提出申请;重新申请时,可以对设备中心的技术审查结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设备中心重新申请。给出技术审查结论。

第二步,如果申请人仍不同意装备中心的技术复审结论,一是可以通过工信部12381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咨询、提出建议、投诉;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统一受理、责任处置、统一答复、统一监督、统一评价的原则,提供“一站式”对外公共服务。二是有关问题可以以信函形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反映。

四、申请人在什么情形可以重新标注免税标识根据现行免税标签重新标注规定,对于第三批《目录》放行前已销售的专用车,申请人可在销售车辆型号后申请专用车列入第三批《目录》。免税标识将在车辆电子信息中重新标注并重新上传,纳税人据此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例如:A公司于2021年8月1日向纳税人B销售了一辆未列于《目录》的车辆,A公司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未标注免税标志;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第三批《目录》包含了上述销售车辆的车型。第三批《目录》放行后,A公司可修改纳税人B所购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

五、重新标注免税标识后纳税人应如何处理纳税人未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可凭申请人加注免税标志的车辆电子信息及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税。

纳税人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申请人重新标注免税标志并上传信息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申请人重新标注的免税标志及相关信息,依法退还纳税人已缴纳的税款。税。

小编评测

陕西税务APP界面简洁美观,各种功能和布局齐全,非常方便用户使用和管理。还可以进行网上报关、发票等,可以满足很多需求。

更新日志

更新部分功能的页面布局;

修复已知问题;

软件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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